学院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六届普通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评选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8月25日前按照要求将报送的每项成果的纸质材料(简述书和其余有关材料)和电子材料发送至学科科研处向俊蓓老师处,经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并公示拟推荐成果无异议后,排序、汇总、统一报送省评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