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申报工作,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向俊蓓老师处,经审核后由学院统一上报。
附: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
科研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