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张筱烽
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工作、机构设置、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姚永萍同志负责继续教育工作。
分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协助姚永萍同志分管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康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