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领导
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筱烽
发布日期:2026-09-01 来源:党政办公室


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筱烽


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工作、机构设置、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继续教育等工作。

分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康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