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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来源:

尊敬的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为确保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等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11日9:30-11:30。

考试地点: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成都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考核形式及时间:笔试(闭卷),时间120分钟。

2.考核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职业技能测试:

(1)护理专业:职业道德,职业防护,隔离技术、无菌技术、口腔护理、头发和皮肤护理、卧床患者更换床单法、运送患者法、常用卧位、生命体征的测量、冷热疗法、皮内注射法、皮下注射法、肌内注射、静脉输液、静脉输血、吸氧法、心肺复苏术等。

(2)中医养生保健专业:中医体质(九分法)辨识,中医望诊(望神色,望舌),中医问诊(问疼痛、饮食口味),常用补虚类中药(补气、补阴、补血药)的四性、功效及应用,常见腧穴的定位、归经,艾灸技术,拔罐技术,刮痧技术,推拿(摆动类、摩擦类、挤压类、振动类、叩击类手法)技术等。

(3)中药学专业:中医药发展的现状;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中的应用;中药与化学药的区别及其优势和劣势;中药配伍禁忌;中药常见剂型;四川省的地道中药材,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中药常见的炮制方法,川产道地药材,常见的中药材,中药材常用的鉴定方法,中药调剂技术,常用的中药材栽培技术与方法等。

(4)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美容发展现状、美的定义、皮肤类型、简单素描、面部皮肤清洁、面部皮肤护理、色彩搭配、基础化妆步骤、常见的美容项目等。

(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考核形式及时间:笔试(闭卷),时间120分钟。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三、考试所需证件: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双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应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查对。

(一)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在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或考点周围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点最近的公安机关: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怡和派出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双龙路396号)。

(二)准考证

自12月6日起,考生可登陆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cnsnvc.enroll.net.cn/zs_mobile/index.html)。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从开考前14天(11月27日)起,每日进行体温自我监测,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见附件),如实填报体温,临考前自行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后,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保卫人员。

(二)考生应在考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确保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

(三)考试当天,考点校门于早晨8:00开放,第1-10考场的考生从北大门进入,其余考场的考生从东南门进入。考生进入考点一律需按要求核验身份(准考证和身份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及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提前到考点排队等候入校检查。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3℃)、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一律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点所在地政府和考点的防疫要求,服从管理,按照指示、标识排队有序进出考场区域,进入考点后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口罩考生自备),与他人保持距离,不聚集,尽量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期间身体有任何不适,须通知考点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工作人员组织下有序离场。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工作人员,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进行隔离。经医务人员评估后,可以继续考试的,考生在隔离区内进行考试;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的,建议终止考试。考生应在当次考试结束及 24小时后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按规定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确保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特别提示:

(一)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

(二)考试期间校门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考点后,直至所有考试完全结束方可离开考点,中途一律不出考点校门。

(三)除必要的文具外,考生不得将书籍、纸张、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考生应以诚信考试为荣,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六、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028-84879035、028-84879040

考务咨询:028-84870720

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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